《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 -凯发k8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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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
事项类型 其他服务事项
办理机构 (国际航行船舶)连云港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连云港海事局、盐城海事局
受理部门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请人 船舶或其代理人
通办范围 不通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https://zwfw.msa.gov.cn/#/index?a=1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名称 材料齐全的,在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凯发k8返利首页加盖船舶文书专用章。

申请条件

    1.100总吨及以上经核准载运15人及以上的本港籍海船,以及固定或浮动式平台;4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且单次航程超过2公里或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本船籍港内河船舶; 2.所编制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符合相关编制指南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出具单位份数必要性及要求
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电子版申报单位提交一份必要
2《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电子版申报单位提交一式三份必要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电子版申报单位提交各一份(委托时,必要)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 中国籍船舶持有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其认可的机构签发;外国籍船舶持有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航运中心1楼

0518-82231909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

0515-80893702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监督电话:
纪检处:0518-82324238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0518-82324258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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