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机构 | (国际航行船舶)连云港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连云港海事局、盐城海事局 |
受理部门 |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
申请人 | 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
通办范围 | 船舶为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本船籍港(连云港、盐城)的船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https://zwfw.msa.gov.cn/#/index?a=1) |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名称 | 符合条件的,签发《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非持久性油类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1.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申请书;
2.有效的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单证或者其他财务保证证明(保函、信用证等其他财务保证应提交原件);
3.船舶国籍证书(免予提交)。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设定依据
1.《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已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财务担保的中国籍船舶,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合同或者财务担保证明,向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二条
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航运中心1楼 | 0518-82231909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
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 | 0515-80893702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
监督电话:
纪检处:0518-82324238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0518-82324258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