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豁免和免责情形报告(国内航行船舶) -凯发k8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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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豁免和免责情形报告(国内航行船舶)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燃油豁免和免责情形报告(国内航行船舶)
事项类型 其他服务事项
办理机构 连云港海事局、盐城海事局
受理部门 连云港海事局危管防污处、盐城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申请人 国际航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及其代理人
通办范围 不通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https://zwfw.msa.gov.cn)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名称 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审查意见。

申请条件

    在到达辖区水域前24小时(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船舶开航前),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向该港口海事管理机构报送《合规燃油不可获得报告》。

办理材料

国内沿海航行船舶豁免或免责情形报告

(1)船舶信息(包括:船舶名称,英文船名,船籍港,船舶种类,建造日期,总吨,载重吨,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联系人,凯发k8返利的联系方式);

(2)豁免或免责信息(包括:上一港口名称,下一港口名称,下一港码头名称,下一港停泊日期时间,代理公司名称,豁免理由);

(3)证明材料(包括:试图购买合规燃油的证据,努力寻找替代燃油来源的证据,获得合规燃油的计划,拟进出沿海排放控制区、沿海排放控制区海南水域、内河排放控制区的时间和地点,船舶自用燃料油载运情况说明,燃油交付单扫描件)。

加装和改装尾气后处理系统进行试航的船舶豁免或免责情形报告

(1)船舶信息(包括:船舶名称,英文船名,船籍港,船舶种类,建造日期,总吨,载重吨,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联系人,凯发k8返利的联系方式);

(2)豁免或免责信息(包括:上一港口名称,下一港口名称,下一港码头名称,下一港停泊日期时间,代理公司名称,豁免理由);

(3)证明材料(包括:《试航证书》以及试航作业备案材料、试航证明材料、试航期间船舶使用的燃油交付单扫描件)。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

    2.《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

    3.《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海危防〔2019〕449号)第7.2条



结果样本

结果由网上查询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1号

0518-82231731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盐城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

0515-80893702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监督电话:
纪检处:0518-82324238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0518-82324258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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