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臭氧物质记录簿》签注 -凯发k8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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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臭氧物质记录簿》签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消耗臭氧物质记录簿》签注
事项类型 其他服务事项
办理机构 连云港海事局、盐城海事局
受理部门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请人 船舶或其代理人
通办范围 --
办理形式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名称 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签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注并说明理由。

申请条件

    1.400总吨以上国际航行船舶具有可充注消耗臭氧物质的设备

办理材料

(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及其复印件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5号)第六条;《关于实施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航运中心1楼

0518-82231909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

0515-80893702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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