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信息公开表
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 | 云连云海事强字[2018]000001 |
项目名称 | 对“鲁济宁货3517”轮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
类别 | 扣押 |
强制执行内容 | 2018年6月21日,连云海事处执法人员开展海区巡航,在巡航中发现“鲁济宁货3517”轮在海上航行。经进一步调查,该轮为内河船舶,航区为内河a级,属于超过核定航区航行。鉴于该轮的船况、构造和核定航行区域,如放任其航行可能造成水上交通事故或引发自身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轮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鲁济宁货3517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 |
强制生效期 | 2018-6-21 |
截止期 | 2018-6-27 |
强制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连云海事处 |
当前状态 | 已解除 |